“离柜概不负责,这不是银行的铁律吗?怎么现在反过来找我们要钱?!”
山东济南,王先生夫妇到银行取款2.5万元,正常办完手续离开,没想到第二天银行工作人员竟然打电话说多给了1万元,要求归还!
夫妇俩当即懵了:“我们明明只拿了2.5万,哪来的多拿1万?”
银行坚持说监控显示多付了,但夫妇死活不承认,双方僵持不下。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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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案例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
上个月的一个周三下午,王先生和妻子李女士来到附近的银行网点取款。
“我要取2.5万元现金。”王先生递上银行卡,熟练地输入密码。
柜台工作人员小张是个新员工,刚上岗不到三个月,办理业务时显得有些紧张。
“请您稍等,我给您准备现金。”小张转身去点钞机旁开始数钱。
几分钟后,小张将一沓厚厚的现金递给王先生:“您好,这是2.5万元,请您当面点清。”
王先生接过钱,大致数了数厚度,感觉差不多,就装进了包里。李女士在旁边催促:“快点吧,孩子还等着接呢。”
夫妇俩拿着钱离开了银行,整个过程看起来很正常。
可第二天上午,王先生正在公司上班,突然接到银行工作人员的电话:
“王先生您好,昨天您取款时,我们的工作人员多给了您1万元,请您尽快到银行归还。”
王先生瞬间瞪大眼睛:“什么?多给1万?你们是不是搞错了?”
“我们已经核查过了,监控显示您确实多拿了1万元,账目也对不上,请您配合归还。”
王先生顿时感觉脑子有点转不过来:“我们明明只拿了2.5万啊!你们不是说'离柜概不负责'吗?现在怎么反过来找我们要钱?”
当天下午,王先生和妻子赶到银行,要求查看监控录像。
监控显示,柜员小张确实从点钞机里拿出了3.5万元现金,但递给王先生时说的是“2.5万元”。
银行主管指着监控说:“您看,这里很清楚,我们的员工确实多给了您1万元。”
可王先生夫妇坚决不认:“监控只能看到拿了多少钱,但我们回家数过,就是2.5万,一分不多!”
李女士更是气愤:“你们员工自己搞错了,凭什么让我们承担责任?”
银行方面表示:“我们的现金库存短缺1万元,监控也证实了,希望您能理解配合。”
王先生当即质疑:“你们说短缺就短缺?万一是你们内部管理问题呢?我们绝不承认多拿了钱!”
双方争执不下,银行威胁要报警处理。
这件事一出,网友炸了:
“银行不是说离柜概不负责吗?现在怎么开始追讨了?”
“这要是真的多给了,顾客当时为什么不发现?”
“万一是银行内部有鬼呢?让顾客背锅合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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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案例分析
本案核心争议:银行多付现金后,是否有权要求客户归还?
根据《民法典》规定:“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从法律角度看,如果确实存在多付情况,客户确实应当归还不当得利。但关键是如何证明确实存在多付行为。
银行的举证责任: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银行主张客户多拿了钱,就必须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这一事实。
单纯的监控录像和账目差额,是否足以证明客户确实多拿了钱?这在法律上存在争议。
“离柜概不负责”的法律效力:
很多人认为银行的“离柜概不负责”条款具有法律效力,但实际上,这种格式条款在某些情况下可能被认定无效。
根据《民法典》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银行内部管理责任:
如果确实存在多付,可能反映出银行在现金管理、员工培训等方面存在漏洞。银行是否应该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最终双方协商:银行加强内部管理,夫妇配合调查,但在没有确凿证据证明多拿钱款的情况下,不承担归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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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深刻教训
2.5万的取款,1万元的争议,银行与客户各执一词!
银行现金管理确实需要严格,但让无辜客户承担举证不明的损失,同样不合理。
“离柜概不负责”不是银行的免死金牌,同样,客户也不能因此就可以心安理得地获取不当利益。
有网友热议:“这事儿就是个糊涂账,到底谁对谁错,神仙都搞不清楚!”
也有网友表示:“取钱的时候一定要当面点清,这是保护自己的最好办法。”
关键启示:
1.客户取款时务必当面仔细清点现金,发现问题立即指出 2.银行应完善现金管理制度,避免此类争议发生 3.双方都要保留好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4.遇到争议要理性沟通,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对于此案您怎么看?欢迎您留言谈谈。
声明:本文内容基于真实案件改编,当事人姓名及相关信息均已进行匿名化或虚构化处理,旨在保护个人隐私。文章仅以案例形式为大众提供法律知识普及,不构成任何法律建议或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