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5月30日讯(记者 金磊 朱荻)5月3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消金”)因“合作模式存在不足,合作业务管控不到位;未自主计算授信额度及贷款定价;贷后管理有效性不足;合作机构管理不到位等”,被罚款140万元。
同日,林一锋阳光消金董事的任职资格也已获得核准。
公开资料显示,阳光消金成立于2020年8月,系国内第27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光大银行持股60%为控股股东,王道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各持股20%。
2024年,阳光消金实现净利润0.58亿元,同比大降66.1%。
2020年至2023年,阳光消金的净利润分别为-0.96亿元、1.08亿元、1.35亿元、1.71亿元,分别同比增长了212.5%、25%、26.67%。
截至2024年报告期末,阳光消金的总资产为97.83亿元,净资产13.17亿元。在整个增长的消费金融行业中,罕见地出现了总资产两连降。
2020年末至2023年末,阳光消金的总资产分别为31.50亿元、118.73亿元、124.77亿元和116.7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