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左女士向“天眼问政”栏目反映,称其今年6月在云岩区贵阳妍僖医疗美容医院(以下简称:美容医院)接受的眼综合等多项医美项目不仅未达预期,还出现睁眼费力、流泪、眼睛胀且不清晰、大小不一等问题,与美容医院沟通陷入僵局,希望媒体关注。
12月16日,左女士告诉记者,她于6月11日通过朋友以3168元购买了一张该美容院的预付卡,用于下颌缘塑形、皮肤透析及法令纹填充等项目。6月16日到院后,在工作人员推荐下,又追加了费用为27040元的眼综合及外切眼袋等项目。

左女士提供的手术当日签下的美容服务确认书。
左女士说,按照美容医院的说法,相关项目恢复期为3至6个月,但现在已经过了6个月了,她的眼部状况不仅未改善,反而愈发糟糕。“现在睁眼比之前更费力,经常流眼泪、眼睛发胀,有时视线还雾蒙蒙的,最明显的是两只眼睛大小不一,比术前还糟糕。”

左女士手术前后眼睛照片。
左女士称,早在9月就因眼部问题联系过该美容医院,“当时他们给我打了疤痕软化针,还做了一次全脸去皱项目,具体算不算修复我不清楚,但眼部不适的核心问题一直没解决。”
除了手术效果未达预期外,当初因资金不足,为支付手术费用,她在院方推荐、协助下办理的分期贷款同样令她困扰。

左女士手术当日支付的240元首付截图。
“贷款本金是26800元,分36期还,每月需偿还1119.65元,总还款额有40000多元,算下来光是利息都有13000多元。”左女士说,眼综合及外切眼袋等项目的费用是27040元,当时她支付了240元,剩余26800元则是贷款公司直接支付至医院账户,该笔款项并未经左女士本人账户,目前,自己只能在一个名为“美栗”的软件上查看到自己的贷款还款及未还款记录。

左女士的贷款记录截图。
“当时我在美容医院内坐着,他们就给我说会安排工作人员来帮我处理分期的事情,后面有一名工作人员说带我去包间办理手续,我以为这个人是他们医院的,是办理分期,她让我签字我就签了。”左女士告诉记者,自己并没有想贷款,只是想用自己在来店里之前买的3168元的卡做项目。
左女士说更令她不解的是,最初的手术是在贵阳妍僖医疗美容医院做的,但在术后的第一次复查时,工作人员却带她前往一家名为“星悦”的医院,“星悦”医院相关医生为其注射了疤痕软化针并再次做了全脸去皱项目。但12月来找对方反映眼部还存在问题时,工作人员再次带她去“星悦”医院,院方却表示让左女士回到最初手术的医院作进一步处理,这让她倍感不安,对美容医院信任也打了折扣,于是拒绝了最初手术院方后期提出的修复方案。
左女士表示,自己的核心诉求是全额退款,但美容院提出让她前往三甲医院做相关鉴定,但这一要求被她拒绝,“眼睛的问题是明摆着的事实,没必要再做鉴定。”
为进一步核实情况,记者于12月18日前往贵阳妍僖美容医院走访。
“做医美每个人都有每个人追求的美感,都有自己的审美,她认为效果未达自己的预期,就认定手术失败并要求我们全额退款,顾客有自己的看法我们是认可的。”该美容医院相关工作人员孙女士称,既然左女士认为手术失败,左女士应该向美容医院提供相关证据,才能向老板申请全额退款,但对方拒绝任何鉴定,仅坚持全额退款,直言不退款就举报医院,甚至还带朋友来美容医院闹事。
“只要能提供合情合理的依据,证明手术确实失败,比如眼睛做毁、失明或假体歪斜等问题,我们肯定负责,但她拿不出任何证据。”孙女士表示,此外,不确定左女士是否遵守了术后忌口、防增生、用药等注意事项,“她现在单纯是觉得恢复效果没达到自己的预期,我们建议她前往医院进行鉴定,也告知她鉴定费用我们可先垫付,但若鉴定结果不是我们医院的责任,那这个鉴定费用我们也会要回来。”
“我们始终秉持友好协商态度,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提出补偿她8000元的方案,希望她不要再闹事影响医院口碑,这一补偿方案已是让步,但她仍不同意。”孙女士告诉记者,左女士坚持退款,一方面是个人审美认知问题,另一方面可能受医美负面报道影响。
孙女士表示,12月17日,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已到场组织调解,但双方未能就退款金额达成共识。如果确实存在医疗纠纷,院方愿意依法承担责任,但目前不存在法定意义上的医疗纠纷,仅为消费者对效果不满意。若对效果存在异议,应通过医疗鉴定明确责任,而非直接要求全额退款。
“目前,我们老板表示,将取消8000元补偿方案,后续一分钱不退,让她走法律程序,通过司法鉴定判定责任,该我们承担的绝不推诿,不该承担的也不会妥协。”孙女士说。
针对左女士9月复诊的处理情况,孙女士解释,当时左女士眼部仍处于肿胀期,上睑存在疤痕增生现象,医院院长为其注射疤痕软化针以促进修复,未进行其他调整,并已告知其待肿胀消退后再协商后续改善方案;因左女士预付卡内包含除皱项目,且她认为此前除皱效果不佳,考虑到除皱效果通常会在三四个月内回落,院方为其免费提供了一次除皱维护服务。
针对“美容医院推荐并协助贷款”的疑问,孙女士予以否认,她表示,左女士作为成年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独立判断能力,院方仅向其告知存在贷款分期的支付选项,是否选择该方式完全由其自愿决定,“就像买房、买车资金不足时商家推荐分期,网购平台主动提供分期选项一样,用不用取决于你自己意愿。”
一名自称是该美容医院律师的工作人员补充道,资金由贷款公司直接支付至医院账户,但贷款关系发生在左女士与贷款公司之间,与美容医院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美容医院仅负责提供医疗服务。
关于转诊至“星悦”医院一事,孙女士解释,当时为左女士主刀的医生在“星悦”医院有操作会,无法到院复诊,为让更了解情况的主刀医生跟进,便带左女士前往“星悦”复诊,“我们向她解释了的,但她不理解,觉得我们故意折腾她”。
对于两家医院的关系,该美容医院律师强调,两家医院是不同主体,法人、名称、地址均不一致,无直接关联。
12月19日,记者向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相关情况。
该局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左女士曾前往属地分局进行现场投诉,随即安排执法人员组织左女士与贵阳妍僖医疗美容医院开展现场调解,但双方因退款金额存在分歧,最终未能达成共识,遂终止此次调解。
该工作人员表示,因左女士反映问题为做完眼综合等医美项目在恢复期过后未达预期效果,于是建议左女士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由平台派单至相关部门处理。同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调解。“即经组织调解,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明确表示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规定,可依法终止调解,建议投诉人走司法途径维权。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熊曼
编辑 郭睆秋
二审 刘娟
三审 覃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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