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浙商银行(601916.SH)发布公告,公司董事会于当日收到陈海强提交的行长职务辞呈,其因工作安排原因不再担任该行行长一职。当天,浙商银行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浙商银行行长的议案》,同意聘任吕临华为该行行长,其任期将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保持一致。依据相关规定,吕临华的行长任职资格还需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核准。在任职资格正式核准之前,吕临华将代为履行行长职责。(央广财经)
上一篇:金融监管总局发文拓宽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适用范围
下一篇:30日、31日支付宝、微信支付不能使用?微信辟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