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山西晚报·山河+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山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耗材目录》)已印发。《耗材目录》共涵盖3786类医用耗材,其中乙类3538个、丙类248个,医保最高支付限价统一设定为5万元。2026年1月1日起在全省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统一执行。
《耗材目录》制定严格遵循“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原则,以国家医保局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为基础,结合山西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及政策延续性梳理形成。所有纳入《耗材目录》的耗材,均经医疗器械主管部门注册或备案获取上市资格,具备国家统一分类代码,且符合山西省现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中“可单独收费”的要求,并实行“三级分类+通用名+材质特征”的15位编码管理,确保全省范围规范统一。
在医保支付管理方面,《耗材目录》明确了差异化标准:集采中选耗材直接以中选价作为医保支付标准;功能相近、可相互替代的集采非中选耗材,按集采最高中选价设定医保最高支付限价;非集采高值耗材以实际结算中位价为限价,非集采低值耗材则按实际结算价格支付。同时规定,同一耗材在不同医疗服务项目中使用时,需严格按限定支付条件执行,功能相近、临床可替代的耗材执行统一支付类别。
适用范围与参保人待遇方面,《耗材目录》覆盖全省所有定点医疗机构,未在此次调整规范范围内的符合另收费用一次性物品管理规定的耗材,可继续按原有政策执行。待遇区分上,乙类耗材需由参保人先行自付一定比例后,再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城乡居民医保自付比例全省统一,城镇职工医保自付比例由各统筹区结合筹资水平与基金承受能力确定;丙类耗材费用则完全由个人承担,医保基金不予支付。若耗材实际结算价格低于医保最高支付限价,按实际价格纳入报销;超出部分需由个人全额负担。
为保障《耗材目录》适配医疗发展需求,我省还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综合考虑医用耗材的技术进步、临床使用情况、价格费用水平和我省医疗保险基金和参保人承受能力等因素,结合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支付管理政策调整、国家立项指南落地进展、医疗服务项目调整情况、阳光采购平台挂网情况、耗材使用基金结算以及国家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库更新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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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药品能报销?动动手指就能查
新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基本医保目录)和首版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以下简称商保创新药目录)已于2025年12月正式发布。为了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已于2026年1月1日上线新版基本医保目录和首版商保创新药目录查询功能。
据了解,为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国家制定了《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费用,医保基金将按规定予以支付。国家医保局自2018年组建以来,建立完善了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医保药品目录每年调整一次,将符合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等基本条件的药品纳入医保药品目录。
医保药品目录内的西药和中成药分为甲、乙两类。“甲类药品”是指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确切、同类药品中价格或治疗费用较低的药品。参保人使用这类药品时,可以全额纳入报销范围,之后按规定比例报销。“乙类药品”是指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确切、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或治疗费用略高的药品。参保人使用这类药品时,需个人先行自付一定比例,剩余部分纳入报销范围,再按规定比例报销。
《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临床价值大、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推荐商业健康保险、医疗互助等保障体系参考使用,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报销。首版商保创新药目录共纳入19种药品,涵盖肿瘤、罕见病、阿尔茨海默病等领域,与基本医保目录形成互补衔接,进一步厘清基本医保保障边界,推动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错位发展、协同保障,让患者能够更广泛、更可及地获得创新药物治疗。
如何查询目录内药品信息呢?进入“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微服务”→选择“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查询”或“商保创新药目录查询”,进入相应查询页面。输入药品通用名,点击搜索,即可查看该药品是否在目录内、所属分类、报销类别(医保目录)或商保创新药目录相关信息。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按“药品分类”或“医保报销类别”进行筛选查找。
来 源:山西晚报·山河+记者 武佳
责任编辑:秦小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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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主任:费 煜
值班编审:刘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