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监狱管理局相关规定,河南省新乡监狱对服刑人员转账汇款实行“白名单”制度:
(1)限制汇款范围及人数。汇款来源必须是服刑人员亲属且不得超过2人;
(2)限制汇款次数。每月每人不得超过1次;
(3)限制汇款金额。每次汇款应为100元的倍数,且不得超过2000元,账户总额不得超过1万元。
家属需向监狱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建立汇款“白名单”,家属通过登记“白名单”的银行卡向服刑人员进行转账汇款, 未登记“白名单”的家属无法向服刑人员转账汇款。自2026年3月1日起监狱会见室将停止现金收款。
上一篇:ETO Markets外汇:受油价上涨影响,美元/加元回落至1.3900下方
下一篇:一财主播说 | 美联储1月不降息?美联储官员密集发声:无需急于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