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0日,上海清算所网站披露关于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兑付安排公告,本息兑付日为2025年08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主承销商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续期管理机构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托管机构为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兑付资金由发行人在规定时间前划付至指定收款账户后,由该清算所在兑付日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银行账户。债券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划付资金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兑付前及时通知清算所。本次无其他需说明事项。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