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6月26日消息,为切实做好普惠金融大文章,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和实体经济多样化、普惠性的金融需求,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于近日联合发布《银行业保险业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从优化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巩固提升普惠信贷体系和能力、加强普惠保险体系建设、组织保障等方面出发,提出六部分16条措施。
在普惠信贷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引导银行保持对小微企业有效的增量信贷供给,强化民营企业信贷支持。在普惠保险方面,《实施方案》要求保险公司建立健全普惠保险管理体制,在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中增加普惠保险战略规划职能。此外,丰富普惠保险产品供给,提供优质普惠保险服务。
加大首贷、续贷、信用贷投放
强化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
在优化普惠金融服务体系方面,《实施方案》提出,推动银行保险机构深化普惠金融专业化体制机制建设,形成分工明确、各具特色、有序竞争的供给格局。同时,提升县域金融服务水平,加强监测指导。完善丰富乡村金融服务,巩固基础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保障能力。
在巩固提升普惠信贷体系和能力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引导银行保持对小微企业有效的增量信贷供给,积极落实续贷新政策,加大首贷、续贷、信用贷投放,扩大服务覆盖面,成为小微企业成长的伙伴。优化信贷审批模型,强化对企业经营情况等第一还款来源分析,降低对抵押物的过度依赖。鼓励加强小微企业信息数据应用,提升审批效率。用好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提高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定价管理能力,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第三方机构的合作行为,促进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聚焦科技创新、专精特新和绿色低碳发展以及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外贸、消费等领域小微企业,健全专业化服务机制。加大对小微企业设备更新、技术改造、项目研发、数字化转型等方面的中长期贷款支持。
《实施方案》还特别提到,强化民营企业信贷支持。具体包括:持续加大信贷资源投入。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归集,提供专业化征信服务,推广“信易贷”模式。重点满足有市场、有效益、信用好、成长性高的民营企业的有效融资需求。切实平等保护民营企业金融公平交易权、金融服务知情权、自主选择权、信息安全权等合法权益。加强对贷款资金流向的监测,确保贷款资金真正用于支持民营企业和实体经济。
实际上,今年以来,金融监管总局已多次要求增加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
今年5月份,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若干措施》,提出做深做实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向外贸、民营、科技、消费等重点领域倾斜对接帮扶资源。
此外,2月28日央行、全国工商联、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局联合召开的金融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也提出,金融机构要强化金融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畅通民营企业股、债、贷等多元化融资渠道,加大各类金融资源要素投入,将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做实、做深、做精。
鼓励险企设立普惠保险牵头部门
适当降低产品盈利性等考核标准
在加强普惠保险体系建设方面,《实施方案》提出了四方面举措。
一是推进保险公司专业化体制机制建设。要求保险公司建立健全普惠保险管理体制,在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中增加普惠保险战略规划职能。鼓励设立或指定负责普惠保险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统筹和推动落实普惠保险业务。鼓励保险公司适当降低普惠保险产品的综合成本率或盈利性指标等考核标准。
二是丰富普惠保险产品供给。推动农业保险持续“扩面、增品、提标”,开发推广适应小微企业需求的财产保险、责任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等产品,推动保险公司加大对农民健康保险、养老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人寿保险等人身保险产品供给。
三是提供优质普惠保险服务。探索对普惠保险产品的精算回溯,通过优化费率调整机制,合理确定免赔额和起付线、提高赔付参数等方式,为“三农”、小微企业、特定群体等提供质优价廉的保险产品。引导保险公司依法合规简化普惠保险承保手续和材料要求,健全理赔业务制度,提高理赔时效性。支持依托数字化渠道和科技手段优化普惠保险服务。
四是强化普惠保险监管政策引领。研究将普惠保险发展情况纳入保险公司监管评价体系。完善普惠保险统计指标体系,持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刘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