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显示为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财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付雪海的刑事判决书称,付雪海存在更改年龄并曾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因盗窃罪、流氓罪等先后三次被判处有期徒刑等情况。
6月27日下午,记者就洪洞县财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付雪海是否存在更改年龄,以及曾因盗窃罪、流氓罪等被判处有期徒刑却仍被提拔一事致电洪洞县委组织部,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现在县上已经在调查此事,有了消息第一时间回复。同日下午,澎湃新闻就此事致电安泽县人民法院,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不太清楚这份判决书是如何流传出去的。
网上发布的付雪海刑事判决书截图
记者注意到,此前2023年9月,微信公众号“清廉临汾”发布了洪洞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付雪海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消息。
这则消息显示,付雪海,男,汉族,1972年1月生,山西洪洞人,大专学历,199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7年11月参加工作。曾任洪洞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县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洪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2022年9月,任洪洞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4年6月,微信公众号“清廉临汾”发布的《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一文则提到,临汾市洪洞县财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付雪海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2018年至2020年,付雪海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高档酒水、香烟等礼品,折合共计17万元。付雪海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2月,付雪海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025年6月,有网友贴出一份关于付雪海的《刑事判决书》,文书编号[(2024)晋1026刑初6号]。提及付学海因受贿罪、贪污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5年,处罚金20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941万余元,返还被害单位;追缴1211万余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等。
安泽县法院2025年4月21日出具的《刑事判决书》显示,付雪海在1981年8月31日、1986年8月8日分别被洪洞县法院、北京原顺义县法院判处一年六个月和四年有期徒刑。罪名均为盗窃罪。
此外,付雪海1983年10月30日曾犯流氓罪被安泽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但1985年洪洞县法院再审,判处其免于刑事处罚。
记者注意到,该时间节点,均在付雪海担任公职之前。
至于为何能通过政审等进入公职并担任县财政局长一职,记者联系到洪洞县委组织部,工作人员表示,付雪海的案件由司法部门正在处理。
2023年8月8日,因涉嫌职务犯罪,付雪海被安泽县监委立案调查,同日被采取留置措施。2024年1月16日,安泽县检察院对其监视居住。2025年2月7日,安泽县法院决定逮捕。临汾市中院于2024年1月12日,指定安泽县法院审理。
比较判决书与公开资料,付雪海的出生日期存在矛盾,疑似其存在年龄造假问题。对此,记者于6月27日联系到安泽县纪委监委、安泽县法院,工作人员表示会对两处出生日期的表述差异进行核实。
安泽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说,“这件事我们已经处置,并移交司法机关。”
来源 |澎湃新闻 华商报
监制 | 李金锋 李洁敏
主编 | 彭丹
编辑 | 杜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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