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7月9日,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T金科)发布关于收到重整投资人全部重整投资款公告
公告显示,2025年7月9日,金科股份收到管理人通知,管理人账户已收到全体重整投资人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约定支付的全部重整投资款。
根据金科股份、管理人与各重整投资人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相关约定,重整投资人应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60日内支付全部重整投资款。
其中:上海品器联合体、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川发产业互动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家产业投资人应当支付重整投资款共计756,000,000元。
深圳市前海久银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启重圣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信庭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25家财务投资人应当支付重整投资款共计1,872,000,000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重整产业投资人及重整财务投资人应当支付的全部合计2,628,000,000元重整投资款已全部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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