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5 月 21 日,上海清算所网站披露公告,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本息兑付日为 2025 年 5 月 31 日(实际兑付日 2025 年 6 月 3 日),本计息期债项利率 2.09% ,本期应偿付本息金额为人民币 1,015,460,273.97 元 ,无宽限期约定,无信用增进安排,主承销商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续期管理机构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托管机构为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付息/兑付资金由发行人在规定时间前划付至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指定收款账户,其在付息/兑付日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银行账户,债券付息/兑付日遇法定节假日划付资金时间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需在付息/兑付前及时通知,因未及时通知导致不能及时收到资金,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损失。
来源: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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