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黎华联 陈颖)贷款利息“省补”来了。近日,广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六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贷款贴息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对在2025年5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发放的、符合条件的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贷款给予财政贴息,单个企业年度贴息金额最高2000万元。
该政策旨在打通贴息资金直达广东企业的“最后一公里”,让银行会用能用、敢批快批,让企业真切感受到便捷和实惠。与此同时,让贴息资金产生最大的杠杆效应,增强企业信心,让企业敢投资、敢增资,扎根广东创新发展。
《实施细则》对贴息对象有明确规定,针对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前者是指在广东省内注册、工商登记行业类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C制造业”项下的企业;后者是指在广东省内注册的、申请贷款贴息时处于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相关政策文件中的有关要求确定,以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相关名单为准。
贴息金额方面,单个企业年度贴息最高2000万元,政策期间单笔贷款合同可享受不超过1年贴息,获得的各级财政贴息资金总额不得超过贷款利息总额。此次广东财政贴息对应的贷款规模每年在2000亿元以内,三年总规模6000亿元,额度用完即止,达到上限后不再接受新增申请。深圳市自行制定贷款贴息政策。
根据《实施细则》,21家全国性银行在粤分支机构、5家地方城商行和广东各家农商银行及其下辖分支机构,均为经办银行。
惠企政策力求不增加企业额外负担,申办过程主要由银行经办。贴息申报按季度进行,经办银行通过后台报送信息,并在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全部申报材料。
政策的总体目标是为了让企业扎根广东创新发展,因此《实施细则》提出,贷款要用于建设厂房、购买设备、技术改造、科技研发等方面,不得用于借新还旧、偿还股东款或其他银行贷款、偿还企业其他债务、购买土地及非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金融投资、购买个人房产、购买个人用车、房地产开发、城市改造、市政工程等,不得用于投资国家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