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宋亦桐)9月1日,据漳州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东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个人贷款管理不到位等”被罚款128万元,时任东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经办客户经理林锦毅、时任东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主任方东平均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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