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10月8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鄂州监管分局发布了罚单,剑指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贷中审查不审慎。
针对以上问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鄂州监管分局对其罚款30万元,对陈超、刘志刚等责任人员警告。
上一篇:财报小知识:什么是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怎么看待它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
下一篇:财报小知识:什么是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怎么看待对股东和债权人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