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琼银罚决字[2025]1号),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被处以警告并罚款人民币69.5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年5月20日,相关信息将公示3年。
此次处罚既是警示,也体现了监管部门维护金融市场秩序的决心。
海南农村商业银行简介海南农商银行是首家按照全省统一法人模式改革成立的地方法人银行。2024年4月2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批复同意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核准其注册资本金为220.21亿元。同时核准20家行社在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时自行终止,债务债权由海南农村商业银行承接。
根据百度百科显示,海南农商银行由原海南省农信联社及19家市县行社以新设合并方式组建,注册资本金220亿元,总行内设19个部门,下辖总行营业部和18家一级支行,440余家营业网点,员工7000余人。截至2024年4月末,海南农商银行存款余额3153.34亿元,贷款余额1842.38亿元,总资产3748.47亿元。
海南农村商业银行成立于海南省农村信用社改制基础上,是扎根海南本土的省级地方性商业银行。该行以服务"三农"、小微企业和区域经济发展为核心,通过提供普惠金融、乡村振兴贷款等特色业务,助力热带农业、海洋经济等海南优势产业。近年来,其网点覆盖海南全省19个市县,存贷款规模稳步增长,已成为支持地方实体经济的重要金融力量。此次事件或对其声誉造成一定影响,但亦为提升合规管理水平提供了改进契机。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