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沈阳10月18日电 (孝媛)近日,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首批一次性培养奖励31万元发放到相关企业,以“真金白银”支持企业发展,肯定企业在人才培养中的贡献。
2023年,沈阳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共同印发《关于开展校企双制培养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细则》,其中明确提出激励措施:对企业与高校、职业院校合作办班,签订人才定向培养协议并经人社部门备案的,若订单班学员毕业后与培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将按每人5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培养奖励。截至目前,沈阳市共有22家重点企业与16所院校签订订单班合作协议,备案学生超过1800人,第一批企业与院校培养录用的学生已顺利走上工作岗位。
据了解,在沈阳市辖区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经营且未列入失信记录的各类企业均可享受上述政策。具体申报条件为:企业与高校、职业院校(包括技工院校,下同)通过订单班、订制班、冠名班等多种形式合作办班培养在校生,办班期限不少于一年;企业与高校、职业院校在办班前需签订人才定向培养协议,每班学员原则上不少于10人,学员可在不同专业、班级中遴选,同一学员只能接受一次办班培养;办班企业应为合作办班学员预留工作岗位。
校企合作基本模式为企业与学校签订人才定向培养协议,校企双方将在产学研三方面展开全方位的深度合作,建立标准、规范、有效的校企合作新模式,用前沿的技术、先进的管理培养学生。
按照企业人力资源配置计划和技术要求,学校和企业共同制定教学指导方案,共同培养技能人才。对学生实施量身定制培养计划。实施订单培养的班级可以采取企业冠名制管理形式。学生可以在学校集中学习,然后到企业实习,有条件的可以采取在学校和企业实行工学多次交替的学习方式。学校可以聘请企业技术专家作为兼职教师到校兼课;学校教师定期到企业定岗进修,了解新技术、新工艺,改进教学;双方共同评价教学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