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以为点开的是红包,骗子看到的却是她的银行卡余额。”袁明(化名)对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说,他60岁的母亲刷着短视频,手指轻点几个“红包弹窗”,结果养老金账户被连环扣款13笔共计11584元。
在数字生活的边缘,一次次针对银发族的“幽灵扣款”正在悄然上演,偷走父母手机里的钱。
袁明说,当“看剧领66元红包”的弹窗跳出,母亲不会意识到背后其实是一份每周自动扣除98元的“卖身契”;当“关注福乐汇享领红包”的页面展开时,“支付成功”的提示其实早已伪装成“关注成功”的按钮,瞬间划走148元。从红包弹窗到小程序跳转,母亲已经被卷入一场“债务黑洞”。
大多数老人被骗后还陷入投诉无门的境况,他们面对的是一个“隐形”对手——软件没有客服、电话无法接通、没有消费记录和申诉入口,“不知该找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认为,网络不法经营者的诱导行为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安全法》《广告法》和《刑法》等多部法律法规。网络平台作为信息服务提供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行为负有一定管理责任。平台应当建立有效的风险监测机制,对诱导跳转、自动扣费等行为进行技术识别与阻断,并完善用户投诉和退款通道,履行平台主体责任。
“以为是抢红包,一点就扣钱”
“幽灵扣款”无APP、无记录、无收款方名称
“打开一搜索APP后突然弹出一个付款链接,老人家还没反应过来,就通过人脸识别完成了支付。”9月初,陆女士接到母亲反映,称自己在不明不白的情况下被平台扣款148元。

陆女士母亲的扣款页面。受访者供图
陆女士仔细检查了搜索APP的各个界面,均未找到相关付款信息,最终是在支付平台账单中发现收款方为“箜泽文化”,商品说明显示为“关注芦荟点点”。
根据商家提供的信息,陆女士点开链接进入“退款”通道,按要求填写订单号与付款手机号后,点击下一步却并未成功退款,反而弹出“888红包和海量短剧权益”的广告。

陆女士退款时出现的页面。受访者供图
陆女士随即通过支付平台举报该笔账单存在问题。支付平台反馈“商家已处理”,但实际上商家并未联系陆女士。最终,陆女士通过属地12315进行投诉。经多次沟通,商家才联系陆女士并办理了退款。对方解释称,扣费是因老人开启了免密支付。“但我查遍了设置,发现根本没有对搜索APP进行过授权。”
同样遭遇弹窗广告并被“免密支付”扣款的还有小岛(化名)的母亲。据了解,今年8月,其母亲使用一畅听APP时,频繁遭遇弹窗广告。一次误触广告后,系统迅速下载了一款手机小游戏,声称“做任务即可提现”。游戏界面随即跳转至支付平台免密支付,直接扣款197.4元。
还有遭遇更为复杂的情况,袁明母亲的支付平台账户从今年4月到7月,在毫无预警的情况下多次被扣款:仅4月,一项名为“老年大学学费”的消费就在一分钟内连续扣款4次,每笔868元,合计3472元。后又陆续产生多笔相同名目的扣款,总计13笔、11584元。其母亲表示,“还以为是抢红包,一点就扣钱了。”
不仅如此,其母亲在使用短视频平台时,还因点击“短剧解锁”“关注公众号”等按钮,发生了5笔“幽灵扣款”。这些交易均无APP、无记录、无收款方名称,合计661.87元。
今年4月,王先生的父亲被某短视频平台上“走路赚钱”的广告吸引,随后根据引导下载了“妙映软件”,被扣款798元。尽管商家提供了售后电话,但连续多日拨打均无人接听,始终无法联系到对方。

茄子父亲的扣款页面。受访者供图
同样发现父亲的支付账户近期出现4笔去向不明的扣款,每笔约150元后,没有找到任何相关订单的茄子(化名)很无奈,“老人有使用电子支付的自由,买到一些非假冒伪劣的商品,已属无奈。还被莫名其妙地扣款,也没有收到东西或者服务,让人难以接受。”
10月29日,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尝试将个人主页年龄设置为19岁,在短视频平台实测“解锁”短剧,发现都会跳转到不同的广告页面,或者推荐下载可以免费看全集的视频APP,但没遇到过抢红包以及“幽灵扣款”现象。
全额退款与申诉无门之间
一套有效的沟通话术或成破局关键
“小游戏软件没有人工客服,提供的客服电话压根打不通,点开游戏软件没有任何的消费记录,没有申诉入口,无法申请退款。”当小岛的母亲发现账户被莫名扣款后,第一时间联系小岛帮忙申请退款,却陷入了求助无门的困境——没有申诉入口,无法申请退款。
历经与支付平台、市场监管部门的多轮沟通,茄子为父亲挽回了损失。结合父亲的模糊回忆与支付记录,锁定了查看短剧时的扣费陷阱,最终追回三笔款项。而那些未能退款的商户,页面显示着“经营异常”。
袁明经过一番维权最终帮母亲追回了被扣费用,但他发现了一个更为复杂的灰色产业链:尽管13笔款项收款方显示为不同公司,其客服热线却指向同一个号码。他在投诉时特意强调“母亲不识字、未接受任何服务、属于诱导欺诈”,对方瞬间退还了所有大额扣款。
这场博弈揭示了关键点:扣费商户往往身份模糊、难以追溯,而有效的投诉话术与维权路径成为破局关键。
袁明整理出一套实用的维权方案:通过支付平台“账单详情→投诉→选择‘欺诈/未收到货’,上传截图;或通过12315小程序输入扣款商户全称+订单号,让属地市场部门参与协调。
韩骁则从法律层面给出建议,“用户一旦遭遇此类诱导扣费,应第一时间收集并保存相关证据,随后应优先通过平台官方渠道发起投诉并要求退款。若平台未能处理,可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国家网信部门举报,也可通过公安机关报案追究行为人法律责任。用户还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经营者返还财产并赔偿损失。”
为防范类似风险,韩骁还建议老年群体不要轻信“免费”噱头,关闭非必要的人脸识别及免密支付功能,定期检查账户扣费情况。
从技术防控到法律规制压实平台主体责任
这些陷阱犹如精心设计的剧本,让不少老年人毫无防备地一步步落入圈套。
中国消费者协会2024年曾提到,短视频平台利用算法锁定老年人推送离奇、浮夸的“微短剧”,然后再以极低价格诱导其继续观看并默认开通免密支付,随后按集扣费并自动播放下一集;短视频或购物平台广告弹窗诱导“抽奖”,消费者点击后被跳转至第三方支付平台自动扣款。
据了解,自今年4月以来,仅四川省、成都市两级消委会就接到相关投诉124件,为此他们委托四川锦东律师事务所进行了调查。该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走路赚钱”问题专业法律意见书》显示,律师团队通过互联网舆情监测平台对“走路赚钱”“被骗798元”等关键词进行数据分析,发现移动端对“走路赚钱”的搜索量在今年5月达到25.1万次。
袁明在经历母亲被无端扣费后,总结出三大陷阱特征。在他看来,这些骗术的本质都是用善意包装恶意——用“限时领取”掩盖扣费协议,用“关注成功”伪装支付按钮,利用老人不懂“信用支付=借钱消费”的知识盲区。
陷阱背后,是被侵蚀的网络信任基础。
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副会长宋向清指出,这些行为正在摧毁数字时代的信任基石。“老年用户及其他群体对网络平台和信息公信力产生质疑,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更令人担忧的是,此类行为常伴随窃取人脸、手机号等个人信息,可能引发更多隐私泄露与连环诈骗。
为何网络平台在扣款过程中对问题“熟视无睹”?宋向清分析,“为追求流量、广告分成或合作收益,平台对违规商家行为选择‘妥协’,实质上是将商业利益置于用户权益之上。”此外,海量内容的审核需要巨额成本,部分平台选择简化审核以节省开支。而不法分子不断变换诱导手段,也让平台监测系统面临技术与数据层面的压力。
韩骁从法律层面分析,这些行为已涉嫌违反多部法律法规。首先,主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不得欺诈、误导消费者,否则应承担退一赔三的民事责任。其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因其使用“免费”等虚假承诺吸引点击,实质为诱导支付或自动续费,已构成虚假广告。此外,如果经营者利用技术手段未经用户有效同意即扣取费用,还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关于个人信息保护和网络运营者义务的相关规定。如果涉及数额较大或形成规模化作案等情节严重的情况,甚至可能触犯《刑法》中关于诈骗罪的相关条款,需承担刑事责任。
宋向清建议,建立严格的商家/广告主准入审核机制,明确禁止诱导点击、恶意扣款行为,违规者一律下架、封号并追责。强化技术防控:在技术层面升级跳转监测系统,对异常链接(高频跳转、关联支付)自动预警拦截;限制非必要的人脸、免密支付授权场景。优化权益保障:开通老年用户专属投诉通道,简化维权流程;对自动续费、扣款强制要求“二次确认”,并清晰告知扣费明细。加强外部协同:主动对接市场监管、网信部门,共享违规信息,配合打击不法行为,形成监管合力。
韩骁特别强调了平台的法律责任。依据《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等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害用户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除此之外,《民法典》对此提供了更全面的法律依据。平台不仅应在接到投诉后及时处理,更应建立主动监测机制,对平台内显而易见的利用页面跳转、技术漏洞进行的诱导扣费等不法行为进行识别与阻断。韩骁提到,若平台对持续发生的同类侵权行为视而不见或未建立合理的防范机制,则可认定为“应当知道”侵权情形,承担连带责任。
在韩骁看来,平台应当建立有效的风险监测机制,对诱导跳转、自动扣费等行为进行技术识别与阻断,并完善用户投诉和退款通道,切实履行平台主体责任。若平台未尽合理审查义务或对用户举报响应迟缓,市场监管部门可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用户也有权主张平台承担相应民事赔偿。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陈维城
编辑 陈莉
校对 薛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