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相关通知,宣布从11月1日起,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月还款额与家庭月收入比上限从55%上调至60%。这一举措将有效减轻购房者月供压力,提升家庭住房消费能力。
新政策优化调整借款人月还款能力核定标准,在保证借款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月还款额与家庭月收入比上限由55%提高至60%。还款能力计算公式:还款能力=家庭月收入×60%-家庭月负债额-家庭月担保额。
这一政策调整,意味着缴存职工现在买房,用公积金贷款可以获得更高的贷款额度。公积金政策的优化,反映出我省支持合理住房消费的决心,对于计划通过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来说,这无疑是个利好消息。
记者孙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