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星新能源11月3日在港交所公告,于2025年10月31日(交易时段后),本公司、吉星能源及柳先生订立贷款资本化协议,据此各方有条件同意:(i)股东贷款3,838,150加元(相当于约21,337,280.41港元)将获悉数结清;及(ii)透过按发行价每股资本化股份0.30港元向柳先生配发及发行210,000,000股资本化股份,以清偿债务中7,494,290加元(相当于约41,662,719.59港元)。资本化股份占(i)本公司于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本约34.65%;及(ii)本公司经配发及发行资本化股份扩大后已发行股本约25.73%。公司将向联交所上市委员会申请批准资本化股份于联交所上市及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