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越秀地产(00124.HK)宣布,公司已获得一笔6亿港元的定期贷款融资,该贷款期限为12个月,自首次提款日期起计算。
融资协议规定,倘若越秀地产控股股东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于越秀地产已发行的具投票权股份中持有少于30%的直接或间接权益,或越秀企业不再是公司单一最大实益股东的地位,或越秀企业不再对公司行使有效的管理控制权,即构成违约事件。若发生有关违约事件,则贷款人可宣布融资协议项下所有债项已立即到期应付。截至本公告日期,越秀企业实际拥有越秀地产已发行股份合共约44%。(澎湃新闻记者 李晓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