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11月13日,深圳金融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因贷前调查不尽职、集团客户授信管理不到位、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浙商银行深圳分行被罚330万元。
多名责任人同时被罚。其中,李泽锐、余彦森被警告,江琴、黄斌、杨泓峤、庄志明、张晓东、赵卫华等人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王靖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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