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王皇
12月12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举行新闻通气会,发布解读《关于住房“以旧换新”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促进住房“以旧换新”政策落地,山东省自然资源厅总规划师朱潇解读了《指导意见》中推出的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推行预告登记制度等不动产登记方面的便民措施。

《指导意见》明确拓宽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开展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业务,“以旧换新”购房者,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时,可核减一次公积金贷款次数。同时提出优化“以旧换新”登记服务,企业收购二手房房源后可以申请办理转移预告登记,待旧房再次出售时,由企业申请注销预告登记,旧房权利人与旧房购买人共同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朱潇介绍,推行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中,“带押过户”是指带抵押的房产可以直接办理过户的政策。自2023年起,我省全面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服务模式,累计办理不动产“带押过户”业务23985件,涉及抵押金额377.65亿元。针对住房“以旧换新”,山东将持续推进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群众在未还清原公积金贷款、不解除抵押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办理过户、申请新贷款,节省群众的资金压力和时间成本。“给大家举个例子,比如王女士想要‘以旧换新’,但是旧房子有6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如果在传统模式下交易旧房子,需要先筹集60万“过桥资金”把旧房子的贷款还清、解除抵押后才能办理过户,资金压力大、办理周期长。但通过公积金‘带押过户’,王女士不用提前筹集这60万元的资金,在办理过户时买家可申请新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用买家的新贷款偿还王女士的旧贷款,余额用于支付购房款,免去了卖家‘提前筹集资金偿还贷款’的繁琐程序,办理周期大幅缩减。”
此外,山东正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与缴税、公证、抵押、查封、水电气热等联动办理,实现线下办事“只进一门”、线上办事“一网通办”,93%的登记业务1个工作日内办结。
山东在不动产领域推出的预告登记制度,也能为“以旧换新”提供政策落地支持。朱潇介绍预告登记是指在还不具备不动产登记条件的情况下,向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的一种“预登记”。目的是防止房屋所有人在正式过户前将房屋再次出售或抵押,从而保护购房人的利益。
在此次推出的住房“以旧换新”政策中,预告登记主要服务于收购旧房的企业。“举个例子,如果一家企业收购了旧房,在还没有找到买家的时候,旧房处于‘已收购未过户’‘权属待定’的状态,可能面临原房主违规抵押、二次出售等风险,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如果企业办理了预告登记,相当于将旧房暂时登记在收购企业名下,待旧房再次出售时,企业即可注销预告登记,原房主和新买家一起申请办理房屋转移过户。该举措既能避免一房多卖和权属纠纷,也能鼓励更多企业参与到“以旧换新”服务中,让群众有更多的房源选择、更好的服务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