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22日电(记者 姜雨晴)中国人民银行今天发布《关于实施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有关安排的通知》,对于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单笔金额不超过1万元的个人逾期信息,个人于2026年3月31日(含)前足额偿还逾期债务的,央行征信系统将不予展示。
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征信系统中的个人逾期信息自还清欠款算起要保存五年。受新冠疫情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一些个人财务状况发生了难以预料的变化,未能按原借款合同约定时间偿还贷款。虽然诚实守信、竭尽所能,事后已全额偿还了债务,但信用报告仍然需要按规定展示历史逾期记录,个人在获得新的贷款支持等方面受到了一定的影响。为了更准确地反映个人真实信用状况,帮助已还款的逾期人群加快重塑个人信用,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制定了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
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实行“免申即享”,个人无需申请和操作,也无需提交证明材料,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对符合条件的逾期信息进行自动识别和统一处理。若个人需要了解相关逾期信息是否已不再展示,可以通过线上、线下方式查询了解。
中国人民银行提醒社会公众,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要第三方代理,任何以该政策名义索要钱财、索取信息的都是诈骗行为;如果发现相关违法违规线索,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反映,或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来源: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