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评论员 孔雨童 绘画 徐进 实习生 张晓宁

随着2026年春运大幕即将开启,第三方购票平台凭借其辅助抢票、一站式服务等功能,已成为不少旅客出行的首选。然而,在这些便捷服务背后,一种新的消费陷阱正在悄然蔓延——从曾经备受诟病的“默认勾选”,升级为更加隐蔽、更具迷惑性的“价格排序陷阱”和“视觉误导”。
近日,有消费者在某购票小程序购买动车票时,清晰地看到页面显示二等卧铺票价为404元,其上还醒目地标注着“免费选铺”字样。然而当跳转到支付页面时,应付金额却变成了515元,还立马进入人脸识别,根本没时间反应。对此,客服回应“不同铺位价格不同,页面显示的仅为最低价”。这种先展示低价吸引点击,支付时再“变脸”的做法,让很多消费者被误导。
还有人正频繁掉入平台的“视觉陷阱”。在某购票小程序上,加价的选项都是鲜艳、醒目的颜色,消费者时视线焦点会不自觉停留在这些选项上,很难看到旁边小小的“+元”“+5元”;哪怕躲过这波“陷阱”,当进入下一页面时,也会被自动停留在一个默认有保险的“继续支付”选项上,只有点下方不醒目的“放弃”,才能原价购票。而更甚的是,一些平台隐藏了原价票选项,只提供加价36元至39元不等的“套餐”,将基础服务变相转化为必须购买的付费项目。
这些看似个案的现象背后,实则是第三方购票平台营销策略的全面升级。2019年《电子商务法》实施后,明目张胆的“默认勾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平台转而采用更为隐蔽的诱导手段。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指出,许多平台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只要不构成“强制消费”,即便被投诉也不过退款了事,成本极低。
面对这一现状,多维度的治理势在必行。监管部门需要跟上套路演变的步伐,对“软捆绑”“视觉诱导”等新型手段作出更明确的界定,并加大管理和处罚力度,让敢于触碰红线的平台付出应有代价。平台自身也应认识到,短期套路的利益无法与长期信誉的价值相提并论,将选择权清晰、公平地归还用户,才是可持续发展的正道。
对消费者而言,在购票时则需格外保持警惕。仔细核对订单明细,特别关注那些灰色小字和折叠选项,对于不需要的增值服务要坚决取消。一旦权益受损,应果断通过12315等渠道投诉维权。每一次较真,都是对市场秩序的积极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