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
—热点问题—
甲:十年了,我终于把供了这么多年的房子贷款提前还清了。无债一身轻,爽!
乙:恭喜恭喜,真是太羡慕你呀!终于可以去把你房产证上的抵押注销掉了。
甲:我都还清贷款了,房子的抵押登记不是自动注销的吗?
答:不动产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经依法登记而生效。很多人都有这样的认识误区,认为只要自己还清银行房贷后便无须理会房子此前的抵押记录。但是,抵押权登记依申请办理,如果抵押权人(如银行)未及时申请注销抵押权登记,即使房主已经还清贷款,该抵押权登记也不会自动注销。所以啊,大家还清购房贷款后,一定要催促抵押权人及时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并密切关注抵押权注销登记的办理情况。
划重点
1.还清贷款并不会导致抵押权登记自动注销,注销抵押权登记需要依申请进行。
2.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的,可由抵押权人单方申请。
3.主债权消灭的、抵押权已经实现的或者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生效法律文书致使抵押权消灭的,可由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申请。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
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实施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持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消灭的材料等必要材料,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一)主债权消灭;(二)抵押权已经实现;(三)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抵押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不动产登记规程》7.13.4.2申请主体
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的,可由抵押权人单方申请;主债权消灭的、抵押权已经实现的或者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生效法律文书致使抵押权消灭的,可由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申请。
转自:济宁不动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