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陕西监管局网站发布批复
同意
陕西咸阳秦都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和
陕西咸阳渭城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以新设合并方式筹建
陕西咸阳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咸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
《关于陕西咸阳秦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陕西咸阳渭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新设合并方式筹建陕西咸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请示》(咸农商银筹字〔2024〕1号)及说明解释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陕西咸阳秦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陕西咸阳渭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新设合并方式筹建陕西咸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你筹建工作小组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筹建事宜,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
三、筹建期间接受咸阳金融监管分局的监督指导,筹建工作完成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在筹建期限届满前向咸阳金融监管分局提出开业申请,并督促陕西咸阳秦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陕西咸阳渭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完成解散相关事宜。
2025年5月26日
来源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网站
编辑 | 杨鲁 审核 | 魏诠 裴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