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首席记者 张玮玮
5月20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作为我国首部民营经济领域基础性法律,这部民营经济促进法有哪些亮点?将从哪些方面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圳该如何落实?
近日,深圳商报记者就此专访深圳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宋旭光。他解读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重要意义并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为民营经济的创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给民营企业带来的信心比黄金更重要。
立法突破:创下多个“第一次”
宋旭光介绍,民营经济促进法共9章78条,围绕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等方面在制度设计上创下多项历史性突破,比如第一次明确民营经济法律地位;第一次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和促进“两个健康”写入法律;第一次在法律中明确,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第一次在法律中明确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明确支持有能力的民营经济组织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第一次在法律中明确规定大型企业不得与中小民营经济组织签订“背靠背”条款;第一次把“企业家精神”写进法律条款等。
“民营企业机制灵活,市场感知敏锐,是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民营经济促进法从公平竞争、资源共享、产权保护等多个维度出发,为民营经济的科技创新发展提供了全链条法治支撑。”宋旭光介绍,民营经济促进法设立科技创新专章,提出七项举措,从产学研融合、资金支持、数据开发利用、标准制定等角度全方位支持民营经济组织的科技创新活动,充分释放民营经济的创新发展动能。其中特别强化对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原始创新的保护,实施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构建了严格多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深远意义:保障根本凝聚信心
面对国际经济贸易环境复杂变化与国内经济转型升级挑战,我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诞生和施行意义深远。“法治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民营经济促进法明确民营经济组织与其他各类经济组织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市场机会和发展权利。”宋旭光认为,民营经济促进法将国家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方针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既体现出中央对民营经济平等对待、平等保护的要求,也彰显了中央坚持依法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坚定决心,让广大民营企业进一步凝聚了共识、信心和力量。“市场经济本质是预期经济,在民营经济的发展中,信心比黄金更重要。”
法润深企:加速推进民营经济发展
截至2024年,深圳民营企业数量已超260万家。民营经济已成为深圳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贡献了全市约40%的固定资产投资、50%以上的税收、近60%的增加值、70%以上的进出口额、90%以上的就业、90%以上的商事主体。宋旭光认为,民营经济促进法东风吹来,对于有“民营经济第一城”美誉的深圳而言,立足实际尽快制定落实落地的规定措施是加速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其中应把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作为核心重点。
“为什么深圳能够成为一个充满创新精神的城市?重要一点在于,我们能够以法治推动营商环境改革、以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高质量发展,通过法律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宋旭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