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廊坊监管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在贷款业务中存在严重违规操作,被处以60万元罚款。具体违规事实为贷款“三查”(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不到位,同时存在以贷还贷、掩盖信贷资产质量的问题,这些行为严重违背了金融监管要求,扰乱了正常的信贷市场秩序。
此次处罚不仅针对机构,相关责任人也受到了严肃问责。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行长的杨和,因对贷款“三查”不到位负有领导责任,被监管部门予以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霸州市支行,同样有多名责任人被追责。时任该支行行长的赵振兵,因对贷款“三查”不到位承担责任,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另一位时任行长高源,因对以贷还贷、掩盖信贷资产质量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处分。
此外,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霸州市支行公司业务部经理的许秋彦,以及时任公司业务部副经理的王靖,均因对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检查不到位负有直接责任,分别被警告并罚款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