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间
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9月15日
上午:8:30-12:00 下午:3:00-6:00
二、贷款条件
(一)借款学生应满足的条件
1.国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信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户籍: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与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宁武县
4.学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5.家庭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二)共同借款人应满足的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年龄: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5.户籍:学生本人户籍与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宁武县
6.其他:未结清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三、贷款额度及用途
1.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不低于1000元。
2.贷款用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以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该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确定申贷额度。
3.其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贷款额度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最新规定执行。
四、办理邮政储蓄银行承办的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
(一)办理首贷业务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2.学生证或入学通知书;
3.学生本人邮储银行借记卡;
4.学生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
5.未满18周岁的提供监护人声明(小程序提供模板,手抄模板并附家长身份证原件);
6.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需要由学生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承诺书》,在微信搜索“华安助学”微信小程序办理助学贷款(按提示操作)。
*没有邮储银行借记卡怎么办?
1.可到就近邮储银行网点现场办理。
2.只要你有“中农工建交”任意一张银行卡,即可在手机应用市场下载邮储银行APP,通过该银行卡在线开通邮储银行二类电子账户并绑定该银行卡。
(二)办理续贷业务
需要续贷的学生,在微信搜索“华安助学”微信小程序进行续贷申请并办理助学贷款,也可以到宁武县教体局资助中心或邮储银行咨询办理。
(三)办理还款业务及展期(升学)业务
还款业务在微信搜索“华安助学”微信小程序办理;展期(专升本或本科升研究生)业务在微信搜索“华安助学”微信小程序办理。
(四)办理地点
1、邮储银行宁武支行二楼三农金融部(宁武县凤凰西大街,体育场对面)
2、宁武县教育体育局一楼资助中心
(五)咨询电话
华安保险:0351-8206201 0351-8206202 0351-8206203 400-780-5600
邮储银行(宁武支行):0350-4720922
宁武县教体局资助中心:0350-4761638
五、办理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
(一)办理续贷业务
学生可通过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国家助学贷款APP填写“续贷声明”后,进行线上申请;也可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携带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到宁武县教体局一楼资助中心现场办理。
(二)办理还款业务
1.学生或家长携带学生身份证号码和银行卡(社保卡、信用卡除外)到宁武县教体局一楼资助中心办理还款,或将钱存到微信、支付宝扫码现场办理还款。
2.学生本人可以通过指定助学贷款支付宝账号还款。
3.借款学生还可以通过代理结算机构APP、云闪付APP主动还款操作。
4.温馨提示:现金不可以办理。
(三)信息变更业务
学生升学及服兵役变更信息,需要学生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原件、服兵役证明(休学、留级证明)等证件资料到宁武县教体局一楼资助中心现场办理。
(四)现场受理地点
宁武县教育体育局一楼资助中心
(五)咨询电话
国家开发银行客服热线:95593
招商银行服务热线:95555
支付宝服务热线:95188
宁武县教育体育局资助中心热线:0350-4761638
六、助学贷款2025年度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
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财教〔2025〕69号)文件精神。
(一)自2025年1月1日起,对2025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5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参照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政策,免除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
(二)对2025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5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按照有关规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2年,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风险分类暂不下调。
(三)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应按照调整后的贷款安排报送征信信息,已经报送的应当予以调整。
七、其它详情请咨询办理银行及县教体局资助中心
宁武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7月26日
供稿:宁武县教育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