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8月19日,据珠海市政府官网发布,公开征求《珠海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标志着珠海市拟实施“商转公”政策。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申请“商转公”的条件,包括符合本市现行公积金贷款政策、申请金额不超过原商业贷款余额减去6期月还款本息总额及5万元保留余额,且不得高于抵押物市场评估价值的80%。
此外,珠海市将实施动态流动性管理机制,当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达到或超过85%时,将实行轮候放款机制;若个贷率连续三个月低于85%,则恢复正常放款。若个贷率达到或超过90%,则暂停新增商转公贷款业务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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