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9月5日讯,近日,浙江金融监管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剑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
根据处罚信息,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贷款管理不审慎;数据统计管理不到位等。
针对上述行为,浙江金融监管局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罚款470万元;对胡彪禁止从事银行业3年;对马焕明、傅丹叶、孙云、林小辉、韩宇坤、孔敏、卢志杰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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