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官网信息显示,支付宝支付牌照主体公司—— “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更名获批,新主体名字是“支付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据了解,支付宝App的经营主体公司 ——支付宝(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也将更名为支付宝(杭州)数字服务技术有限公司。
至此,支付宝旗下两家经营主体顺利完成更名,支付科技+数字互联双飞轮战略更清晰。支付宝方面表示,公司主体更名是支付宝双飞轮战略持续推进下的公司治理升级, 不影响客户服务和体验,“支付宝”品牌和支付宝App名字保持不变。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副院长欧阳日辉认为,此次支付宝同时更名两个经营主体,是“支付宝双飞轮”战略的加速演进,支付科技和数字互联两个飞轮齐头并进,支付宝进入新的增长快车道。
来源:中国经济网微信、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FM93交通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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