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范晗越报道:9月28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两个方面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扩大了原有提取使用的范围。
通知提到,其一,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其配偶购买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现售商品住房、存量商品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或者共有产权住房,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其二,缴存人及其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为其拥有所有权的住宅实施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家庭分摊费用。
此前,广州仅明确购房人及其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买新建商品住房可将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克而瑞广佛区域首席分析师肖文晓认为,新规最大亮点在于将存量商品住宅纳入了允许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的行列。1-8月,广州二手住宅网签量达73901套,占全市一二手住宅成交总量的64%。相比一手,二手楼市买家中的刚需客占比更大,对于提取公积金作首付的需求也更大。
中指研究院华南分院研究主管陈雪强表示,此次政策的出台将有效降低购买二手房首付款的资金压力,有利于加快二手房成交,同时也向市场传递了积极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