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黄冈监管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因信贷管理不审慎导致贷款被挪用,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湖北蕲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100万元,洪广、张滨等责任人员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0年,张俊、张翔、李勇军等责任人员被警告。
天眼查显示,湖北蕲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位于湖北省黄冈市,是一家以从事货币金融服务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31011.03万元,实缴资本14357.8424万元。
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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