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1月3日丨吉星新能源(03395.HK)发布公告,2025年10月31日,公司、吉星能源(即由CCJGSA直接全资拥有,而CCJGSA分别由柳先生及张丽君女士(柳先生的配偶)直接持有66.70%及33.30%权益)及柳先生(及柳永坦先生,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订立贷款资本化协议,据此各方有条件同意:(i)股东贷款383.82万加元(相当于约2133.73万港元)将获悉数结清;及(ii)透过按发行价每股资本化股份0.30港元向柳先生配发及发行2.1亿股资本化股份,以清偿债务中749.43万加元(相当于约4166.27万港元)。
资本化股份占公司于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本约34.65%。发行价每股资本化股份港币0.30元较股份于10月31日(即贷款资本化协议日期)在联交所所报的收市价每股0.305港元折让约1.64%。公司将向联交所上市委员会申请批准资本化股份于联交所上市及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