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半岛全媒体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进一步满足岛城职工的“商转公”贷款需求,持续扩大“商转公”贷款业务合作银行范围,该中心与渤海银行签订业务合作协议,在全市范围试运行“商转公”贷款业务。具体申请条件和办理流程依据相关规定执行。
截至目前,岛城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的银行有二十一家,分别为: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青岛农商银行、建设银行、青岛银行、招商银行、农业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银行、华夏银行、恒丰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日照银行、齐鲁银行、渤海银行。
开展“商转组合”贷款业务的银行有十二家,分别为:交通银行、工商银行、浦发银行、北京银行、华夏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齐鲁银行、建设银行。
(半岛全媒体记者 于红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