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在还清全部贷款(纯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本息后,系统即时同步更新,借款人即可登录“佛山公积金”微信服务号或个人网厅下载贷款结清证明(办理途径如下)。同时,借款人应联系受委托银行受理网点(查询受理网点咨询电话如下)申请办理贷款解押手续。
抵押登记注销手续由受委托银行向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部门办理,并且应按《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约定,应在抵押关系终止后三十天内将抵押房产的有效证件及其他有关资料交还借款人。
一、贷款结清证明可通过以下途径办理
方式一、登录中心网站(https://fsgjj.foshan.gov.cn)点击“个人网上办事大厅(入口)”→选择“个人用户”→个人用户登录→证明出具→贷款结清证明。
方式二、关注“佛山公积金”微信服务号→办事服务→个人网上办事→登录→证明出具→贷款结清证明。
二、受委托银行查询受理网点咨询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