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治理欠薪典型执行案例,其中“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依托府院联动巧破局、促执行”的案例值得关注。
申请执行人余某等61人与滁州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系列案件,滁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定该公司向余某等61人支付劳动报酬共计116万余元。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后,全面开展财产查控均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困境。
执行法院转变思路,了解到该公司主营业务系从事学校食堂供餐,对各学校的应收餐费是其重要的经营收益。琅琊区法院立即启动府院联动机制,向滁州市教育体育局发出协助调查函。在市教育体育局的高效协助下,法院迅速锁定被执行人的业务集中在定远县。执行干警火速奔赴定远县查明,被执行人所涉债权情况较为复杂且分布零散。对此,琅琊区法院在定远县教育体育局协助下,与同被执行人有合作关系的25所学校代表召开会议,依法查实并冻结了应收餐费相关债权。会后,定远县教育体育局亦向相关学校同步警示被执行人失信行为将导致的合作风险。
在府院共同协作下,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主动联系法院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将全部案款汇入法院账户。案款到账后,琅琊区法院及时发放,61名工人工资全部得到兑现。同时,执行法院也将被执行人债务履行情况及时通报定远县教育体育局,帮助其修复信用。
红星新闻记者 祁彪
编辑 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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