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1月8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潍坊监管分局发布了罚单,剑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市支行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市支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贷款管理不到位。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潍坊监管分局对其罚款35万元;对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市支行公司业务部负责人陈兴华、时任个贷中心负责人陈晓强,分别给予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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