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黄金价格不断攀升,让许多人萌生了购买黄金首饰作为投资的想法,也滋生了大量与此相关的消费者权益受侵害案件。
3月1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披露了一起“足金变足银”的黄金欺诈案。
案情显示,梁某在某珠宝店铺直播间花费15000元,购入一款被宣传为“足金999”并承诺“假一罚三”的黄金手镯,后经送检确认为足银手镯。梁某与店铺客服协商赔偿无果,于是诉至法院,主张经营者周某构成欺诈。
审理中,法院发现该直播间实际经营者为洪某。洪某在直播过程中故意对商品品质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已构成欺诈,应承担三倍赔偿责任。
同时,周某出借身份信息供他人开设网店,客观上为欺诈行为的实施提供了便利条件。法院判定,周某与洪某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广州中院介绍,在涉直播电商纠纷中,法院不以公示信息为唯一认定责任主体的依据,而是结合注册信息主体和实际经营情况综合认定,直播间实际经营者与注册经营者均需承担赔偿责任。
该案直击网络直播带货贵金属的货不对板现象,指出实际销售货物与公示、宣传不一致,足以影响购物决定的,构成欺诈,应承担三倍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