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乌达发布)
过去五年,乌达区以“内外兼修”的匠心与“建管并重”的智慧,执城乡融合之笔,绘就了一幅“小而美、小而优”的精品城市长卷。城市面貌日日新,乡村大地处处兴,民生福祉节节高。

城市更新:老旧小区“逆生长”,万家灯火更温馨
乌达区以三年城市更新行动为号角,让27个老旧小区褪去沧桑、焕发新颜——墙面穿上了保温“新衣”,管线埋入了地下“脉络”,坑洼小路变成平坦步道,斑驳楼道亮起感应灯光;1043套安置房屋如期交付,圆了千户家庭的安居梦;3个区域申请式协议搬迁顺势启动,惠及6900余户居民,让“忧居”逐步变为“优居”;“交房即办证”的承诺落地有声,18个小区、8800余户家庭多年未决的办证难题迎刃而解,红彤彤的不动产权证,成了居民手里最踏实的“定心丸”。
乌达区基础设施的迭代升级,更让城市“筋骨”强健、血脉畅通。新改建城市道路共计44.8公里,如同织密了城市的经络;供水、供热、燃气等219.3公里管网升级改造,让地下“生命线”焕发新生;新增集中供热面积共计34万平方米,温暖顺着管道涌进千家万户。尤为暖心的是“温暖工程”——1.24亿元真金白银投向二次热力管网改造,让冬日室内温暖如春。平房区3058户居民告别了燃煤小炉,清洁取暖改造既暖了屋子,也净了天空,空气质量优良率攀升至82.7%,达到有监测记录以来的最佳水平。


一刻钟生活圈:推窗见绿,出门入园,幸福近在咫尺
在乌达,美好生活不必远寻。推窗可见绿意葱茏,出门即入园中画卷——11处口袋公园如珍珠般散落街角,用“见缝插绿”的巧思,把闲置边角地变成了会呼吸的“绿色客厅”。步道上慢跑的青年、棋牌桌前对弈的老人、沙坑里嬉戏的孩童,各得其乐,全龄友好的设计让每个年龄段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角落。
而“一刻钟社区生活圈”更将便利化为日常。新达社区、团结北路社区、胜利社区、泽园社区4个示范点率先成势,辐射1个镇、5个办事处、21个社区,服务近8.5万名居民。大型便民市场内果蔬鲜香,养老服务中心(站)里笑语融融,惠民餐厅飘出家的味道——23个养老服务站点、5家惠民餐厅,织密了社区关怀网络。投资6000万元的便民市场与毗邻商超强强联合,构建起辐射约3万名居民的“便民市场+商超”综合体,一站式满足居民柴米油盐与休闲购物需求,让“小圈”兜起“大幸福”。


乡村振兴:农区焕新颜,田园变乐园
当城市的繁华向乡村延伸时,乌达的农区也焕然一新。新改建4条农区道路,让泥土路变成沥青坦途;集中供水、污水处置、环卫保洁等公共服务实现全覆盖,城乡差距在一点一滴中消弭。农文旅体商深度融合,21个乡村振兴项目落地生根,国家级、自治区级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蓬勃生长,为田野注入现代活力。
乌兰淖尔镇泽园新村一举摘下自治区级和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双金名片”。全村484户常住户中,149户投身庭院经济,占比超三成,小院里的果蔬花卉、手工作坊成了增收“聚宝盆”,累计带动村民增收28万余元。18家农家乐烟火气升腾,2家民宿静谧温馨,“采摘+餐饮+住宿”的一站式体验,让游客从“过路”变为“过夜”。更富创意的是,乌达区以“体育+旅游+文化+农业+商业”的创新路径,将文化馆的雅致、葡萄酒庄的醇香、泽园新村的乡趣串珠成链,举办城市文旅体验赛,让农区成为都市人向往的“诗和远方”。


文化传承:黄河泥娃捧回国家大奖,城市灵魂熠熠生辉
乌达区“撸起袖子加油干”系列黄河泥娃,在第二十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上斩获“中国工艺美术文化创意大赛”银奖;以黄河泥塑为原型的舞蹈《黄河泥娃》,以灵动的舞姿摘得华北五省(区)市舞蹈大赛少儿组一等奖——泥土在指尖幻化为艺术,乡愁在舞步中升华为骄傲。与此同时,“乌达矿务局”入选国家工业遗产名录,铭刻着城市奋进的工业记忆;廉洁文化经验做法登上《中国纪检监察报》,清风正气浸润城市肌理。从泥塑到化石,从工业遗存到廉洁风尚,乌达的文化根脉既守得住厚重,也焕发出生机。

五年砥砺,五年蝶变,乌达区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在一砖一瓦、一街一巷、一村一景中,书写着城市更新、精细治理与乡村全面振兴的动人篇章。发展的温度,流淌在每一位居民的笑脸上;幸福的质感,镌刻在每一寸土地的变迁中。面向未来,乌达区将继续踏浪前行,让这座精品之城既有“颜值”担当,更有“气质”内涵,让美好生活在这片热土上生生不息。
学习进行时
学习

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修订颁布《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答记者问
向失职失责“亮剑” 为美丽中国“护航”——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修订颁布《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答记者问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办法》修订和贯彻实施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这次修订《办法》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生态文明建设,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党和国家工作的突出位置,把制度建设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生态环境保护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领导干部,根本在制度保障。2015年8月印发实施的《办法(试行)》,首次对追究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作出制度性安排,对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地落实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加快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生态文明建设从理论到实践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但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生态环境损害问题时有发生,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近年来,党中央对新时代新征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了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有必要与时俱进对《办法》进行修订完善。
新修订的《办法》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坚持严的基调和问题导向,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划清责任“红线”,为进一步做好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提供了遵循。《办法》的修订印发,对于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推动“十五五”时期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具有重要意义。
问:请介绍一下《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
答:《办法》共19条,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作了修改:一是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将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贯穿《办法》全文,在目的、原则、情形等部分充分体现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党政同责、失职追责压实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政治责任,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二是拓宽适用对象。将事业单位、各类开发区领导成员,特别是国有企业及其内设机构、所属企业领导人员增列为参照执行对象,加强对重点领域和重要对象的监督,全方位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三是细化完善责任追究情形。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和相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的新精神新规定,结合近年来巡视巡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审计等发现的生态环境方面突出问题,在原有追责问责情形基础上作了细化、调整、补充,以便工作中更好地参考把握。四是改进责任追究方式和机制。在责任追究方式上注重与现有法规相衔接,并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损害问题调查、线索移送、沟通协作等工作机制。此外,考虑到生态环境法典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界定含括了“资源保护”,为与法典做好衔接,《办法》将原先“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表述统一改为“生态环境保护”。
问:《办法》中责任追究情形有哪些新变化?
答:《办法》根据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和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依据党委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等在决策、执行、监管中的责任,重点对4类责任主体的责任追究情形作了细化完善。对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主要增加了组织落实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水资源刚性约束等制度,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等方面的责任追究情形。对地方党委和政府有关领导成员,主要增加了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保障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资金等方面的责任追究情形。对地方政府有关部门领导成员,主要增加了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处理侵害群众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等方面的责任追究情形。同时,将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地方党委有关部门领导成员的责任追究情形单列一条作出规定。
问:《办法》对责任追究方式是怎样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