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对人保支付科技(重庆)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
公示表显示,人保支付科技(重庆)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违反账户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以及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针对这些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对其作出警告、通报批评,并没收违法所得3698元,同时处104万元罚款。
此外,时任人保支付科技(重庆)有限公司风险合规部总经理的陈某舟,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处4.1万元罚款。
据人保支付科技(重庆)有限公司官网介绍,公司原系重庆联付通网络结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2年,注册资本2亿元,是中国人保全资控股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公司于 2014年7月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并于2019年7月顺利通过续展,同时也是保险行业首家接入中国人民银行数字人民币互联互通平台的机构,拥有行业领先的支付科技创新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近日,央行公布了一批支付牌照的续展结果,5家支付公司主动或被动不予续展。其中,中国人保集团旗下人保支付科技(重庆)有限公司在《支付业务许可证》有效期内已申请主动退出。人保支付成为业内第103张注销的支付牌照。
随着此次注销,人保集团将不再持有支付牌照,这距离其2021年10月花4亿元价格收购重庆联付通网络结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牌照,过去还不到四年。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