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7月22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2020年度第一期资产支持票据资产运营报告(第十一期)。
据报告,受托人为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该资产支持票据设立于2020年7月22日,兑付日期为每月27日。其中,优先A级资产支持票据本金余额为2.96亿元,占比51.07%,票面利率为5.8%,本期应支付利息金额为1283.70万余元;优先B级资产支持票据本金余额为2.535亿元,占比43.75%,票面利率为6.8%,本期应支付利息金额为5605.89万余元;次级资产支持票据本金余额为3000万元,占比5.18%。
在资产运营方面,报告期间为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7月27日,期间回收款金额为48.38万元,税费支出为24.97万元。重大事项报告中指出,已构成交易文件约定的违约事件,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到期未支付的债务本金合计金额为678.86亿元,目前无法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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