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吉金罚决字〔2025〕134-140号)显示:
兰伟杰(时任兴业银行长春一汽支行行长)违法违规被吉林金融监管局作出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固定资产贷款受托支付和贷后管理不到位行为。
兴业银行长春一汽支行违法违规被吉林金融监管局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固定资产贷款受托支付和贷后管理不到位行为。
郭亦荃(时任兴业银行长春高新支行行长)违法违规被吉林金融监管局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
兴业银行长春临河街支行违法违规被吉林金融监管局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
郭玉华(时任兴业银行长春高新支行行长)违法违规被吉林金融监管局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
兴业银行长春高新支行违法违规被吉林金融监管局作出罚款60万元的行政处罚。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
王继国(时任兴业银行长春临河街支行行长)违法违规被吉林金融监管局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