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记者 周琛 菏泽报道
5月22日,菏泽市人民政府新闻办主持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市政法机关联合打击拒执犯罪工作的有关情况。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参加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拒执犯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行为。近年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行为屡见不鲜,严重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司法权威。
据介绍,菏泽市高度重视打击拒执犯罪工作,将其作为维护法治秩序、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民生权益的重要举措来抓,成立了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为组长,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打击拒执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构建起“政法委牵头抓总、公检法各司其职、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为打击拒执犯罪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全市打击拒执犯罪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社会诚信意识明显增强。
有效推动法院及时收集固定证据,确保案件“应移尽移”;公安机关对移送案件及时审查,确保案件“应立尽立”;检察机关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依法做到“应诉尽诉”;法院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对构成拒执罪的被告人“应判尽判”,通过密切协作形成完整工作闭环。
拒不执行支付赡养费、劳动报酬等成为重点打击对象
近年来,菏泽法院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委以及上级法院关于“打击拒执犯罪”工作系列部署要求,公检法全过程联合发力,打击拒执犯罪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全市法院累计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罪案件线索74件,公安机关立案65件,检察机关起诉19件,法院判决25件(含自诉案件),有力打击了拒执行为,维护了司法权威。
菏泽法院把“拒执行为发生在执行立案开始后”前置到“在诉讼开始后、裁判生效前”,扩大拒执行为的捕捉范围。向前锁定重点案件,对拒不执行支付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判决、裁定的行为重点打击。
2024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拒执案26件27人,批准逮捕13件13人,不批准逮捕13件14人,批捕率达48%;受理审查起诉35件37人,审结19件20人,起诉19件20人,起诉率达100%。
刑侦部门“有案必立”,共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65起
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全力开展打击拒执犯罪,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取得明显成效。2024年以来,全市刑侦部门共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6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4名。
为提升打击拒执工作效能,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对内健全打击拒执犯罪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内部有关警种责任分工,加强工作协同联动,做好线索接收、信息搜集、人员查找、案件侦办等工作;对外与与各级政法委、法院、检察院联合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健全线索移送、信息共享、通报和反馈等工作机制,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沟通协作,进一步规范做好工作配合和衔接,强化形成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合力。
在收到人民法院移送的拒执线索后,严格按照相关时间期限完成初查和立、撤案,不予立案或者立案后撤销的,及时出具不立案或撤销案件证明材料。所有案件快审快立,快侦快办,切实加大案件侦办工作力度,对构成拒执罪的被执行人,及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形成震慑,对犯罪嫌疑人转移、隐匿的财产,进行查封、追缴,确保执行到位,同时追根溯源,深挖部分拒执案件背后的犯罪团伙,提升打击效能。市局法制、刑侦部门严格按照“有案必立”的原则,指导各县区公安机关加快推进拒执积案的处置和严格依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