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显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相关贷款、票据、同业等业务管理不审慎,监管数据报送不合规等行为,被罚款8725万元。同时,相关责任人陈成天、刘建新被警告;钱建华、何羽、吕玉梅、涂超被警告并罚款合计20万元。
华夏银行向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记者表示:“对于监管部门的处罚决定,我行诚恳接受。对于监管处罚问题,我行高度重视,深入分析问题成因,已迅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华夏银行表示,下一步将严格落实监管要求,持续强化内控合规管理,推动业务经营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