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深圳金融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因贷款业务、黄金租赁业务、票据业务管理不到位,报表数据管理不审慎,被罚款295万元。
因上述违法违规行为,黄以诚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黄俊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王立宇、吴昊、林志刚被罚款5万元。
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此前多次违规被罚。2022年8月,原银保监局披露了关于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的13张罚单,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存在12项违法违规事实,被深圳银保监局罚款1130万元。
此外,深圳银保监局处罚了12名相关责任人,其中4人被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多人被处以30万元至50万元不等的罚款,时任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副行长曾钰恒被处以警告及取消高管任职资格3年。
具体来看,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此次涉及的违法违规事实包括:超权限办理出口双保理、融信达业务,投行理财业务;贸易融资业务、投行理财业务“三查”不尽职;回流型保理、隐蔽型保理产品内部制度、研发程序不审慎;保理融资业务规模超过总行管控,业务存在法律风险;风险管理部履职不到位;监管统计报表数据与事实不符;集团客户管理不合规;未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时启动追索程序;违规办理贸易融资转卖出表,突破总行的授权管控;违规用理财压降贸易融资规模;未实现审贷分离及有效防控授信集中度风险;大额授信信息沟通机制不足;调查核查工作不到位,风险排查不到位;轮岗及强制休假、绩效考核、业务资料文件管理不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