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陈琳)9月26日,北京市商务局联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多个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北京餐饮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面对餐饮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普遍面临的融资难题,《措施》拿出了“真金白银”的硬核支持政策,重点通过首次贷款贴息这一精准工具,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为企业发展注入金融活水。
同时,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截至2027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政策,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记者注意到,此次措施的核心在于对在京注册的中小微餐饮企业的“首次贷款”利息进行补贴。普通中小微餐饮企业,在获得首贷后一年内,按实际支付利息的20%给予贴息,且贴息总额不超过实际贷款额的1%。
同时出台梯度奖励政策,对于在首次放款时已被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贴息比例大幅提升至40%,贴息资金上限也提高至实际放款额的2%。这一设计体现了政策对创新主体的倾斜支持,鼓励餐饮企业向数字化、绿色化、品牌化等创新方向发展。
《措施》还考虑了企业成长的动态性。如果企业在获得首贷后一年内被新认定为创新型中小企业,贴息将分段计算,认定后的部分即可享受40%的优惠,确保了政策的公平性和激励性。
首贷贴息政策,将有效破解中小微餐饮企业“首贷难”困境。记者了解到,缺乏信用记录和抵押物是中小微企业难以获得首次贷款的主要原因。政府通过贴息的方式,相当于为银行的“首贷”业务提供了一定的风险补偿,激励金融机构更愿意向这些“零信贷”企业敞开大门,帮助企业建立最初的信用档案。
此外,贴息政策将显著降低融资成本。以一笔100万元、年利率4%的首贷为例,普通企业一年利息为4万元,贴息20%即8000元;若是创新型企业,贴息额可达1.6万元。这直接减轻了企业的财务负担,特别是对正处于扩张期或复苏期的企业而言,无疑是雪中送炭。
《措施》明确“首次贷款”的判定标准严格依据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要求企业无中长期和短期借款记录。这从侧面引导企业规范财务管理,将企业法人与个人债务清晰分离,有利于企业长期健康发展。
编辑 张树婧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