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9月29日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近日批复,同意海南农村商业银行吸收合并海南昌江长江村镇银行、海南琼中长江村镇银行、海南澄迈长江村镇银行,并承接上述3家村镇银行清产核资后的资产、负债、业务以及其他各项权利义务。
海南金融监管局同日批复,同意海南昌江长江村镇银行、海南琼中长江村镇银行、海南澄迈长江村镇银行解散。
海南金融监管局要求,上述3家村镇银行接到批复文件后,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海南农村商业银行是在原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和19家市县法人农信社(农商银行)基础上,采取新设合并方式组建而成,是全国首家按照全省统一法人模式改革成立的地方法人银行,也是海南省规模最大的金融机构。
截至2024年末,海南农村商业银行存款余额3300.35亿元,贷款余额1956.86亿元,总资产3826.4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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