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美的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账户管理和清算管理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处以警告并罚款281万元。同时,时任副总经理易某芬因对相关违法行为负有责任,也被给予警告并罚款62.5万元。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圳市美的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违反账户管理规定和清算管理规定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对深圳市美的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人民币281万元罚款。同时,时任副总经理易某芬因对账户管理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警告并罚款62.5万元。两项处罚决定均于2025年9月26日作出,公示期限为五年。
企查查显示,深圳市美的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6月,由李明德担任董事长。作为美的集团旗下专注第三方支付业务的运营主体,该公司主要开展理财服务、第三方担保交易、手机话费充值、游戏充值以及代扣代付等业务。该公司为美的集团各事业部及上下游合作伙伴提供支付结算、资金流转等金融支持服务。
(来源:企查查)
来源:信网